你好,我和我老公婚后盖有一套房子,但是房屋登记人是我公公,如果我和我老公离婚了,我不要房子可以获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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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一处房产的,能够达成分割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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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老公父亲名下的房产不能进行分割,老公父亲名下的房产是属于父母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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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