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前女友耍朋友,因为她做出了对不起我的事,和她的前男友纠纠缠缠的。我当时一气打了她几巴掌,然后提出分手。她求我让我给她一次机会然后我就跟她说,我们已经分手了,不可能了。她又找她朋友来,没法我说我给你一次机会,但这个机会不是说继续在一起,我们已经分手了。我这样跟她的以一个时间段双方想想,有没有必要重新开始。在这之前我们只是朋友不得越过朋友的范畴。在这期间我们彼此双方的感情,包括一切都是自由的,做到互不干涉和平。在这期间若一方或双方遇到了新的开始须告之对方,也不得干涉纠缠对方。用几个月的时间,去考验我和你,去决定我们是否能够重新开始。如果在这期间,你能够放得下我,或遇到了新的开始,那么我会选择祝福你,因为不值得我去守候。如果在这期间,我放下了你,或重新开始,你也要放下我,因为这样的我也并不值得你去等候。若双方或者一方做出了改变,做出了上述之事,请彼此尊重对方的决定,从此以后也不得打扰纠缠对方。若期限到了,到时候我们心里还能有彼此,还爱着彼此,我们就重新开始。她也说好,答应了。结果下午她的朋友还有她就不承认了,要我必须跟她在一起,不许分手,不然要找我麻烦。律师我该怎么办,可以报警处理吗

2021-03-06 18:2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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