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用她和她老公的证件让贷款公司买了个零首付购房她能拿到二十万,这些钱不用还,贷款公司说是拿用她们名义买的房子做抵押去银行贷款,我想问问我的朋友会不会触犯法律,会不会成为黑户?

2018-12-25 11:32: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查实开发商已经办理了购房人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且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取得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转让给购房人,否则,其转让行为无效。在此情况下,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利息及其他损失。
    2、如果查实开发商的抵押行为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则购房人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因房产抵押所可能造成的购房人无法按期办理产权证等损失。当然,由于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期得权益,此时,开发商已无权再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抵押,因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对所购房屋进行解押。否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 以抵押担保方式获取银行贷款,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 借款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流水、大额资产证明可以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借款人直接贷款银行贷款;二是委托担保公司办理贷款;三是直接由担保公司放款办理质押贷款。一般来说,资信状况较好的借款人适合第一种方式办理贷款;而资信状况有问题的借款人可以通过第二种方式办理贷款;信用征信不好且只是短期资金周转的可选择第三种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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