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别人以开水库名言被骗二十万以利息.当时写有借款收据说还不了以房子作为抵押.现在他悄悄把房子也卖了。利息也有一年多不给.本金也不给。假如跟派出所报案会受理吗?求解……
2018-12-25 11:38: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
抵押合同
公证办理 申办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业务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申报材料
(一)当事人为
自然人
: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
授权委托书
。
(二)当事人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办理公证)。
(三)当事人为境外法人:
1、当事人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当事人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四)房地产权证书。
(五)房产信息单(现可在我处现场申请查询)。
(六)抵押
合同
(如有主合同即
借款合同
的,提交主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备案)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
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
证据
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同时,自己也要积极想办法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证据。
借款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它对于融通资金,互通有无,东路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有重要作用。借款分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和民间借款。如本案中年某借款给程某,他们之间所形成的就是民间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纠纷,最主要的还是借款的利息问题。关于借款利息,《合同法》对金融机构的借款和民间的借款的要求和规定是不一样的,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支付利息,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有利息,也可以无利息,全凭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本案中程某和年某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利息,那么程某就应当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本金是贷款人应担供给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利息是在借款人对本金经过一定时期的使用产生的。如果本金没有交付给借款人,却让借款人支付使用本金的利息,对借款人是不公平的。所以法律不允许贷款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如果贷款人以地位和实力优势,迫使对方接爱这一不公平的条件,那么这项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借款人应当按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本案中年某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会爱到法律保护的。程某得到的实借款是
12.75万元,依上述法律规定,程某要返还给年某的借款数额是
12.75万元,并且按这
12.75万元的本金计算利息,而不能以15万元计算利息。 在借款合同中,借贷双方互相负有义务,贷款人有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提供贷款的义务;借款人有按约定的期限、数额返还贷款、支付利息的义务。支付利息是借款
合同履行
的重要内容。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31日发出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的规定,
民间借贷
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3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根据以上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率也不能由借贷双方随意确定,要受一定的限制,超出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限度的,超出的那部分利率不受法律保护。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复利。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分别作出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并不完全禁止高于银行利率的行为,但是了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高利,也即并未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合理的复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约定利息的借条怎么写
3115
顾笑清律师
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怎么约定借款合同抵押担保条款
01:20
2345
抵押贷不还会怎么样
民法典
1792
高利贷抵押房子合法吗
民法典
3829
现在利息不还钱也不还,我可以卖他的房子来抵冲欠款吗?当时他就
朋友借钱不还,如果没有写借条的话,也不用过于担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证据: 1、通过电话录音,如在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李永添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借钱不还会不会坐牢
01:39
2345
借款抵押房子有用吗
民法典
368
并打了借款收据而且有利息。但是到了过了还款时间也不还本金和利
针对借钱不还的情况,除非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一开始就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或者是抱有不还钱的主观故意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我被别人以开水库名言被骗二十万以利息.当时写有收借款据说还不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车位的买卖合同是产权吗
小区车位所有权
2030
没产权的车位如何买卖合同
小区车位所有权
3047
农村自建房屋未经批准的手续,将被拆除?
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拆除房屋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二手车位买卖合同范本
小区车位所有权
3370
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可以转让单位集资房?
是什么情况?房屋出租吗?最好请说明情况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小产权房到期后怎么办
小产权房
9329
你好,我想咨询下集资房的问题
法律分析:集资房是指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
买二手房时要怎么签购房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
8970
农村自建房屋,房屋前后国家规定多少米为自己的使用范围。
按照批准范围确定
购买房屋合同丢了怎么办
买房攻略
9912
农村自建房屋经批准后,实际建房时私自移动建房地点我们将如何依
你的宅基地经过批准了吗?如果有完整的手续,应该是会给你办理的!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营口律师
大石桥市律师
盖州市律师
站前区律师
西市区律师
鲅鱼圈区律师
老边区律师
沈阳律师
大连律师
鞍山律师
朝阳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