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家住在南通启东,今年10月4日,我在南通市中南百货Mind Bridge购买了一件休闲西服,折后价1490,送了一张现金抵用券,价值200元。随后我抵用这张券购买了一件衬衫。由于当时西服缺货,商家主动要求给我从无锡调货,我才同意付款完成了本次交易。10月7日,打电话过去询问进度。商家给的答复是,无锡没有货,需要区长出面解决,并承诺8日给我答复。8日商家打电话过来,说无锡那边本来有货,后来卖给别人了,让我过去办理退款。
当时买衣服时,因为是需要调货,让他们给我一个联系方式,商家说不用给,隔天就能发货,我们自己通过很艰难的途径过得了商家的联系方式。今天早上,打电话过去协商,前两次无人接听,后面一个多小时一直在通过中。
请问律师朋友,这种情况商家是否已经构成欺骗消费者行为,是否属于违约,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