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长期不住,好几年了,物业一直收着物业费,电梯费,卫生费。公照费这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3-07 07: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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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最新《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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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大会等合法程序不得单方面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以物业管理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除因政府调整价格外,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都不得单方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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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续签合同,但是物业公司仍然按照之前的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仍然可以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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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