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来说,合同有约定的必须按照合同进行赔偿,
如果开发商不进行赔偿你可以拒绝收房,只要你一直不收房他们就一直无法拿到你的房款,
因为房款是在房管局“监管资金账户”,最好的方式就是先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话,
直接请求仲裁或起诉都可以,只不过比较耗时间和精力,还是协商最好了。
关于收房,其实没有太多的问题,只要好好的看看玻璃门窗是否完好,强是否平直,有无裂缝等,其实基本上全部都是可以一眼看出来的东西,主要就是保证品质就可以了。
-
那要看购房意向书的性质了,如果其内容对买卖关系的主体、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实质内容都作了明确的约定,那么此意向书就已具备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构成要件,应是一份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旦一方违约,即要承担该意向书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对守约方因信赖利益落空产生的损失应酌情予以赔偿。
-
购房违约金的计算 在开发商的合同中一般都有规定,有的是预期90天内,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从合同交房到实际交房计算。 第一付款利息就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日计算。 第二违约金计算,根据双方约定合同按多少比例的计算方法,例如:按照全额房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那么就是用全部房款乘以万分之一再乘以违约日期。 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事项包括:
(1). 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 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 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 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 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 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
如果购房人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但希望解除买卖合同,其处理方式需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譬如说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划建房或是逾期交房等,则购房人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除买卖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据此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
但如果购房人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则此时购房人解除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从法律的角度,购房者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其一是研究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即是否约定了购房人此时的解约权。
实践中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很少会有这样的约定;其二是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如果购房人在付款等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包括开发商已经支付的印花税等费用)或违约金,一般开发商是可能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的;如果上述方式均不可行,考虑到此时购房人尚未支付剩余房款,则只能通过逾期付款等违约行为逼迫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不过这种方式购房人将承担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建议购房人在采取该方式前仔细研究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