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年借款3万元给朋友,约定分期归还,到17年7月15日最后一期归还。对方还了8000多以后,没有在还。今年五月,我电话要求归还,对方的电话号码给他弟弟使用,说会转告。这是过了诉讼期吗?
-
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追债。需要准备合同、欠款的证据。具体可以找个专业律师详谈。
-
借钱不还可以先找到对方协商,协商未果可以起诉追债。三年以上的欠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但仍然可以起诉,债权人失去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权利本身及请求并不消失。
-
朋友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