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工资被老板拖欠,老板与我打了欠条,但到期未还,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5 12:1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条以到期打电不接,下步只能到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拿回欠款。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欠条到期不还,打电话不接,说明没有还款诚意,为了尽快取得欠款,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失去胜诉权,应当及时起诉,如果打官司讨回欠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t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事实上,没有根据合同约定的发工资时间发工资就算是拖欠工资。所以,你也不用管现在老板给打欠条是不是在拖欠你薪水,你需要及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解决,具体按如下:
    一、先找你公司协商
    想要拿回工资,最节省时间精力的途径就是与公司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找有关部门调解
    如果你们之间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你公司还是不履行的,那么,你现在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去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你们之间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那你现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找有关机关投诉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你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的,那你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五、去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你也不需要着急,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回应当支付给你的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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