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开始准备开个餐饮加盟商,去了北京做考察,考察期间交了35000元加盟费,还有35000元因为后期资金问题没交上,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也写到尾款为在什么时候补交齐合同到期就作废了,后面也一直没有资金能力补交,中间我申请过退款,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不能在履行合同,可他们却一分都不给退,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交的钱就退不了吗?

消费者维权
2018-12-25 12:2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加盟费。
    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全额退还加盟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要退还加盟费的。
  • 加盟合同的签订要正式,签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加盟的行为涉及到财产安全,以及加盟者与特许企业总部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此时合约的内容就相当重要,它必须是完整、合理且有效的合约,这样能减少日后的纠纷,给双方的发展提供一个正向发展的法律保障。
  • 如果现在债务人的确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确有点难办,但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在其不履行生效判决后规定的期限内,一定要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若确暂时无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应裁定执行中止(即暂时停止执行),待该债务人有财产可执行时,债权人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若不申请执行,而过了申请的时效,那才是赢了官司输了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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