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钱不还,人躲起来,电话也不借,有借书和他的签名,找不到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告诉我们找到人。如果我能找到人去法院做什么?

刑事辩护
2021-03-07 13:1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找不到对方,通过上述两种途径都能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在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
    缺席判决离婚的,法院会依据《婚姻法》规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常见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
  • 你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确实难以执行。你可以继续留意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财产线索,一旦发现执行线索可以随时要求法院恢复执行。
  • 写好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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