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女方离家出走多年,未给孩子任何费用,现女方又主动提出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孩子的抚养费是否从女方离家出走时算起?

离婚
2021-03-07 13:2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双方都是需要给付抚养费至孩子成年或者能够独立生活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男方带孩子女方用出抚养费。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2、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3、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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