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案件再审后对再审不满意,下一步该怎么办?

2021-03-07 15:1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案件的审限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你好,再审中新证据的认定具体有以下几种:
    1、新发现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存在,因客观原因于庭审结束后才发现。
    2、新取得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
    3、新形成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后形成,无法据此另行提起诉讼。
    4、未质证的证据,该证据在原审中已经提交,由于原审法院的原因,未组织质证且未作裁判根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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