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年前侄女和侄女婿办厂资金不够,向我借房产证到银行抵押贷款,当时说好是贷10万元.后来他们没有和我商量,通过银行职员关系(此职员后因欠债不知去向),贷出了32万元.贷款前银行也没有向我调查干什么工作、多少收入、到时能否还贷等等。(感到奇怪的是我房屋当时按市场价格在50万上下,而评估上却55万元,高出市场价格,这正常吗?)贷款叫我签字时,我以为是同意借房产证签字,和借贷无关,也没有细看文本,银行人员也没有说明关系及贷款数字。只叫我这签字那签字。结果变成了是我贷款。

去年侄女婿欠债外逃,银行打来电话告知才知贷了32万元。今年3月20日贷款到期,银行要我归还全部钱款,说你不还要拍卖你房子,没办法至本月东拼西凑借了17万元钱还了银行。还欠15万元。前天银行又送来了诉前催款通知,现在我再也没地方可借钱,自己每月靠打工维持生活,根本无力归还银行贷款,房子是我以后养老所用,失去房子也就失去一切。没办法,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

1、此事中银行方面是否也有责任,银行起诉我能反诉吗?

2、房产证抵押担保和抵押贷款有区别吗?

3、借证人一定要替贷款人还钱吗,有没有承担半责的方法。

4、多次还款银行能起诉吗,还款时间期限最长有多长。

抵押担保
2018-12-25 13:31: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抵押担保中的抵押范围:
    1、动产抵押范围:飞机、汽车、船舶(登记为类不动产);企业的机器设备、农
    业用具、牲畜;企业的产品、原材料等
    2、不动产抵押范围:不动产抵押如土地、房屋、建筑物等。由于用益物权抵押与不动产抵押有极大共性,因此不动产抵押贷款当包括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用益物权抵押贷款。
  • 诈骗 不要上当受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首先应该明确什么是房产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新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二)贷款条件考虑以下方面:

    1、借款人资格,主要是具稳定收入,固定工作,还要有合法的抵押物,例如可以上市交易的商品房。

    2、银行委托评估公司办理评估,签订合同,贷款审批,房产抵押,合同公正,放款。

    (三)一般来说,购房者只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有要能得到贷款:

    1、借款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购房者具有居住地合法的身份证明;

    3、与发展商签订有商品房订购书或购房协议,并已支付订金或首期购房款;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5、具备令贷款行满意的财务状况。
    例如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员工;信誉良好,确有偿还能力的小业主;自身收入低,但有海外亲友定期资助的居民等等。具体如何界定和把握,由贷款行审核和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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