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有一个人欠了我3万6千元,在法庭上说,每月还1000没有约定利息。在此期间他偿还了一共还1000块之后。之后他就好久没有偿还。拖欠了好几年。然后我把他告上法庭之后,可以要求他偿还这笔借款的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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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偿还也得确认的,一般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在一定时间内及时起诉,法律不会一直保护,钱可能永远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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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分期还款。双方约定了利息的,债务人有能力还款后仍然需要支付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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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偿还但债务到期了还是要起诉。起诉判决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起码借条不会过诉讼时效,永远欠你的钱,真的无力偿还可以等以后有钱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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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