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08年生了一个女儿.15年离婚的,小孩归男方扶养,现在女儿满12岁了想跟着我共同生活,我该怎么要回我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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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四项理由的,可变更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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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建议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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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可以变更,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不合适抚养孩子的情况,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按照工资收入的百分之2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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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