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司在实习期内解雇一名职工,并传出了辞退通知书,现该职工以‘无原因解雇’申请办理劳动仲裁,规定赔付一个月薪。劳动仲裁会适用吗?

仲裁
2021-03-07 19:54: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违法辞退,不支付代通知金。这是正确的。其他问题,需要研究你的案卷后才能给你正确的意见。  辞退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或其他相应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可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 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结算工资。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单位如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正确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
    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
      如果单位无法证明员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贸然辞退员工。对此,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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