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在上体育课时被一个六年级的学生打了,上体育课时没有一个老师,而且这个孩子还不是上体育,没有体育用品,要抢我孩子的,我的孩子不给,他就打我的孩子,伤的很重,医生说以后会残疾.我们找学校,学校校长态度非常恶劣,说学校的责任非常小,叫我们找打人孩子的家长,打人孩子的家长说在学校出的事叫我们找学校,我们现在是两难不知道怎么办.现在看病的钱都是我们自已出的学校和打人孩子的家长一分都没有拿.

人身损害赔偿
2018-12-25 13:4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大致可归纳为: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而个人债务一般归纳为: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带来的债务为接受遗嘱或赠与一方的个人债务。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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