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公有一套婚前房产,结婚后,17年协议约定属于共同所有,房贷一人一半,但是房贷后面一直是女方一人还,有银行转款记录,没有备注,20年一次性把房贷尾款还清,女方一人出资,(有转账记录,没有备注)然后在房产改为女方单独所有,这种情况算女方单独所有吗?或者离婚女方要求房产归一人所以,会得到支持吗

离婚
2021-03-08 00:5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买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个人才财产。
  • 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一般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是婚前女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离婚房产归女方。如果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女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一般是很难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买房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内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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