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商量一下,有人来工厂惹麻烦,自卫的丈夫伤害鼻梁骨骨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我丈夫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现在在佛山顺德区拘留所被定罪吗?要拘留多久,我该怎么办?对方要求赔偿2万到3万的赔偿金,我应该付吗?

2021-03-08 09:2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一伴为七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再延长一至四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时间可延长至37天。  
    2、是否会被判刑,关健要看指控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证据是否充足:如果指控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则会被判刑;如果指控犯罪的证据不足的,则法院会作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被刑事拘留的,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并委托律师代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 刑事拘留一般是14天,最长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