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是这样,6月7号晚上我跟对方有了口角争执,然后我动手打了她一个耳光,对方3个人,拉了偏架,我的胳膊受伤咯,对方报警了,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医药费,请问我需要承担吗?

2021-03-08 09:4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 如构成残疾,或毁容,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的。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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