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童某因资金问题向李某借款48W.不能如期归还借款.李某告上法庭冻结了童某的财产.在即将开庭之即,童某的另一个债主尤某找上门来说:童某授权给他处理房产还债.并以童某的名义向李春娣承诺处理掉房产后还李春娣的债务,就是有一条李某必须撤诉与他一起出资210W将银行贷款还上.当时童某欠尤某20万圆.后尤某与李春某定了一份协议,李某撤诉后出资100万圆?,尤某出资110万圆,总计210万圆的款项.交由尤某.尤某找周某,也就是尤某的姨父担保卖房成功后,扣回童某欠的48万.并归还交贷款100万圆总计148万的款项,归还李某.如不归还由尤某的姨父周某担保.?2010年9月1日,由尤海涛全权办理,将房屋以320W的价格出售.卖房后所得款项全部汇入了尤某的帐户.事后,原告与被告尤某履行了双方的合作协议,9月1号下午尤将户名为尤某本人的48W的两份存单交给了原告,原告归还了合作协议原件双方合作协议完毕.2010年9月2日上午尤某招集了原告跟童某夫妇,尤某先是从原告处拿回两份存单,与童某夫妇说明情况后,将该二份存单当即又一次归还了原告.2010年9月2日被告尤某将存单挂失,导致李某无法取款.?理由是童某不同意.尤某自行扣回连本带利息拿了28万圆.李某却只拿回了交贷款的100万圆.?还有就是童授权给尤卖房也只是口头授权没有纸上协议.?

问题补充:现在手上证据1.尤跟原告签的协议复印件一份.2.还有两张写有尤姓名的存单.3.童欠被告的48W欠条.协议尤已经承认了.

2018-12-25 14:53: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借款是指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所需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又称银行借款筹资。借入所需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又称银行借款筹资。按借款是否需要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按借款是否需要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担保借款和票据贴信用借款是指企业不需要的提供抵押品。
    信用借款是指企业不需要的提供抵押品,仅凭自身信用或担保人的信誉就能取得的借款。由于贷款风险较大,用或担保人的信誉就能取得的借款。由于贷款风险较大,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利息率以获得风险补偿,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利息率以获得风险补偿,而且往往附加一定的限制条件。
    加一定的限制条件。担保借款是以特定的抵押品为担保而取得的借款。如果借款到期,企业还不能偿还,取得的借款。如果借款到期,企业还不能偿还,银行等债权人可取消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权人可取消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所得款项用于抵消债权人的所欠本息。
    款项用于抵消债权人的所欠本息。票据贴现是指企业以持有的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而取得的借款。
  •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
    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
    由此看来,民间借贷也必须规范运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因此,有欠条的情况下,如果没有超过我国法律规定的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偿还债务。
  • 一,借钱应当打借条,不是打欠条,打欠条是不妥当的。二,一般来说,借钱是要利息的,应当在借钱打借条之前双方协商好利率,写在借条上。三,如果当时没有协商利率,出借人自定利率,如果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是合法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你可以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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