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在一家火锅店做短期工,当时去入职时候说要做短期,每月10号发工资,在第一次发工资的时候,当着老板的面,老板的女朋友说可以到7月底离职,结果到7月底却不让走,一直拖到8月9号,9号那天我朋友有事上午没去请假了,老板打电话说话很难听,我朋友下午就没有心情去上班之后就直接走了,10号发工资的时候老板就没发给她,问了之后老板说我朋友态度不好什么的,工作期间也没有出现迟到早退现象,而且有时候加班也没有给加班费,现在要工资一直在说态度不好都是他惯的,入职也没有签合同。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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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追讨工资,拖欠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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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如果辞职,应当支付你工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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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的工资,你可以协商、投诉、举报、仲裁,或者都不行的去起诉处理,起诉注意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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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