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有划拨土地拆迁是否要赔偿,如果赔偿

2021-03-08 14:3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 国有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划拨国有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 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是出让,二是划拨。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合法房屋,拆迁的时候,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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