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一个朋友贷款,用我的身份证,朋友担的保,一共十二万,他用了5万,我用了7万,现在朋友(担保)坐牢了,我也无力还款,和承担两个人的利息,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如果不换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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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
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保证人为
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
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
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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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只要本金超过1万、逾期三月、两次催收不还,即构成恶意透支,是犯罪行为。信用卡欠费不交,银行会打电话催交。如果还是不理得话,银行会向法院起诉你。国家有专门的信用卡管理法规,可能会涉嫌金融诈骗。
会坐牢。
但如果是在普通的小额贷款公司贷的款,对方只会要求你偿还本金及利息还有罚金,就算起诉一般法院只按照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
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
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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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身份证被他人用作贷款后,个人需要承担的后果有:
1、别人到期还贷,没有出现纠纷 通常在自己不之情的情况下,它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去贷款,而到了贷款到期,银行会找上门来,要求个人偿还贷款金额;
2、发生
债务纠纷,吃官司 若是个人发现自己并没有贷款,而是被贷款的时候,就会出现债务纠纷,这个时候,会跟银行之间打官司;
3、你替别人还债,然后追偿 通常,由于缺乏有力的
证据,即使打官司,往往也没有胜算,最后往往官司败诉,身份证主人会替它人还债,若是未及时归还,银行还会追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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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手房按揭贷款 买的是刚开发的新房子,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结婚证、房权证(
买卖合同)、土地证(或复印件)、无房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担保公司的担保证明。 一般由开发商集体办理一手房按揭,比较简单。
2、
二手房按揭贷款 买的是二手房,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契税票、评估报告、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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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