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朋友的妹妹被一个还要大的孩子打了,对着脸打了一巴掌,朋友家长推了一下那个孩子,后来对方家里老人一路尾随跟着朋友,找到他们家里,对方家长要求八千元赔偿,还找了警察来,故意扭曲事实,说监控里家长无缘无故推他们家孩子,对方家里老人每天一直在朋友家附近转来转去,今天还说拿到了法院传票,要求朋友父亲回家解决,该怎么办

2021-03-09 00:4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打伤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就到法院起诉。
  • 被打伤了可以先报警,经鉴定后如果达到轻伤及以上的,对方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人补充赔偿责任的裁判方法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是第三人介入侵权的情形下发生的。
    侵权人的直接赔偿责任与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既非按份责任,亦非连带责任,更不能适用原因力理论来确定各自的赔偿责任份额。在安全保障义务人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形下,不能判令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安全保障义务人具有过错的情形下,应当首先由侵权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在具体处理时,侵权人不明确的,可以直接确列安全保障义务人为被告;侵权人明确的,可以确列侵权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为共同被告。在侵权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形下,在判令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还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明确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具体范围或者数额,并注明安全保障义务人享有追偿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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