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盗窃有3000元吧。我已经把失主全部还给你了。检察官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但是,今天接到法院的电话,说要支付3000罚款,一周后开庭。开庭后,会被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21-03-09 02:1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一般所称的“案底”仅仅指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相关部门将其定罪的情况记录档案的行为。你所说的应当为酌定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由此不难看出酌定不诉后,没有判处刑罚也就不应该有案底一说,酌定不诉也应该告知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记录在案。
  • 盗窃构成盗窃罪的,具体量刑根据盗窃公私财物价值确定。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犯盗窃罪必须判处罚金,要么并处,要么单处;数额根据犯罪情节等因素确定,最低罚金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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