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连续三年一直亏损没有效益,准备调整薪资及裁员,有哪些法律依据,以避免造成劳动合同纠纷。谢谢!

2018-12-25 17:32: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 与当地市平均工资有关的是经济补偿金基数,当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月平均应发工资不超过当地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经济补偿金基数为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月平均应发工资。当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月平均应发工资超过当地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经济补偿金基数为当地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违法裁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赔偿金。
      未签的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最长可以主张11个月。
    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员工与公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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