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在感情上长期不和,分居已经两年了。现在计划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离婚吗?如果他反对,我该怎么办?如果背叛了,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分期付款吗?

离婚
2021-03-09 08:1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第一次判不离,半年以后重新起诉的,视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只是如果女方不配合,比如不收传票,玩失踪,送达会很困难。如果她一直不出现的话,法院还是有可能会判不离。
    故此,如果您想离,满足女方条件,她愿意离,法院会判离的。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是可以协议离婚的,不必要到法院去诉讼伤了和气。
  • 我国《婚姻法》里确实规定了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在调解无效后,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上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这里的“分居”是有条件的,首先,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现实生活中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分居满两年的情况不包括在内。
  • 根据《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分居是夫妻感情出现破裂的重要表现,很多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最终以离婚收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