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爸爸五十多岁,在清远市那里的施工工地上做杂工,17年2月底开始工作,如今八月份了,只发过一个月的薪水,因为沒有签劳动合同书,假如如今辞职,施工工地不发工资,有什么办法能够取得薪水?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09 09: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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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发放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从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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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工资就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不过你这情况,要证明先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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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拖欠工资的,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未果的话,可以搜集证据申请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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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