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6个人打了。我都不认识他们,其中一个小伙子,拿刀吧我扎了。扎我3刀。法医鉴定重伤害。扎我的那人16岁。已被刑事拘留。剩下的那几个人都不满16岁。已被取保候审了。扎我的那人家,没钱。还有几个家里也是没钱的。我现在想问问。如果他们家没钱。怎么办啊?我现在医院的医药费和别的费用都是该的,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样的他们每人得赔偿我多少钱。还有那个拿刀扎我的,他家没钱。我怎么才能让他家拿钱呢?谢谢你们了。。

刑事辩护
2018-12-25 18:23: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规定,孕妇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进行取保候审。
    (一)保证人保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由其以个人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人。不符合这些法定条件的不能成为保证人。
    (二)保证金保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说明案子性质、情节不是很严重。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怀孕,也是法律上允许的事情,公检法部门不会因此对嫌疑人采取其他措施。

    嫌疑人怀孕期间,不影响案子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判决。
    如果在怀孕或哺乳期间,一般会判缓刑或监外执行。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否则,不可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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