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对方借款,另一方不知道,紧急联系人写的我的,借款公司总是给我打电话,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前提是我们已经分居近两年了!而且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还说的是夫妻关系!离婚没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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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如果没有用到夫妻共同生活中,那你们离婚的话,你是不用承担这部分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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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如下:
1、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夫妻共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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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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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