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应聘夜总会服务员交了三百块钱服装费,没有收据单子,还没去上班,突然不想去了,感觉不适合自己,这钱可以退吗?

2023-04-18 00:37: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要求退还的。。
  • 费用已经实际发生就不能退了
  • 公司的行为明显违法,你可以先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应当将钱退还给你
  • 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收取服装费属于违法,应当无条件足额退还。你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退款,用人单位拒不退还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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