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个门面,房租是一年一交,还交了押金,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没注意门面拉门的位置有砖头砌的墙,现在我把墙打了但是卷闸门就短了一截,跟房东说了她说要我自己搞不管他的事,但是我觉得这个应该是房东负责的,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2018-12-25 18:39: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房交押金注意事项
    (一)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
    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虽然合同上说明某些情况下会扣掉违约金,但并未清楚的指明什么情况下会归还押金。
    租房之前租客一定不能偷懒,除了简单的家具和电器的试用外,租客应该和房东或中介协商,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有些如果有必要,还需要房东提供电器的购买发票,并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避免押金纠纷。
    (二)为避免纠纷,押金条款应详细
    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详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较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较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三)房屋设施无毁损的话,押金应该全额退还
    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 如果租客在租房期间,出现了拖欠房租的情况,房东可以先找租客了解情况,双方协商处理,适当给予租客一个宽限期。宽限期到了,租客还不交房租,可以催告其履行交房租的义务。最后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双方的租房合同,收回房屋。
    关于房东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按照最新的规定,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也就是说,你的房屋承租人拖欠租金三个月,你须先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违约的,还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此外,合同解除后,房东一方受到的损失可以要求租客赔偿。《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第
    (四)项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如果双方还有争议,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合法诉求。
  • 合同没到期,房东要加房租的处理方法:首先,要明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对租金是如何规定的。一般在合约期内是房东是不能单方提高租金变更合同实质内容是不允许的。 你可以跟房东说明这点,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房东执意加租,并采取你不加租就不允许你继续租任的行为,你可以考虑这次增加的房租相比同条件的其他房间合不合理,你能不能接受,如果能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话,就忍忍交了算了,免得再找房间、搬家的麻烦。
    如果你就是要坚持按原租金履行,又想维护自身的权益,因为毕竟是你的房东先违反合同,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争取合理的违约赔偿。
  • 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对方损失。由于房东不同意协商解除合同,故你要提前解除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但你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当于房东在重新招租期间空租的损失。
    你们合同仅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除,但你现在的情况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责任在你。提前退房在法律上就是提前解除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押金是在合同终止时退还,现在合同还没有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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