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电动车与对方汽车想撞,同等责任,现在对方修车,费用都是我出吗?

2021-03-09 15:3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赔偿,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索赔。
  •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
  • 如车险同责:双方损失各在2000元以内由交强险互碰自赔,双方各自拿着事故责任向承保公司提出自己车辆损失索赔,如双方损失各自或单车超两千以外,两千以内损失互碰自赔,超两千以外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摊派(主责承担70%,次责30%,同责50%),超出部分走商业险赔付。交强险限额达到本次事故按最高限额赔付,本次事故中保险责任终止。
    交强险不累计,在承保责任期限内,每次涉及第三者的事故均可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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