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岳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下:我和另外一个人在信用社给别人担保贷款20万,现在贷款人跑了,利息一年没有结,但还没有到还款日期。信用社有权利冻结我的工资吗?当时贷款时期限是三年,现在却是五年

2018-12-25 19:13: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
    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

  • 1.任何一种贷款都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的,只要借款人拥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可以一次性或部分还清贷款,就可以向信用社提交申请,信用社经过审批同意提前还款才可以。否则,提前还款都应该算是违约行为。
    2.借款人以前贷款不拖欠,且以前欠息、当期利息及违约金已还清;若有拖欠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的情况,应先归还拖欠及当期利息,满足这些基本条件的才可以向农村信用社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当然,信用社是不会轻易通过提前还款的申请的,贷款已经发放的话,多半都还是会按照合同上约定的来办的。
  • 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要满足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农信社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3、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
    6、作为抵押的房屋产权明晰,能提供房产证、土地证;
    7、房屋共有人同意将此房屋作抵押,并能出具相关证明;
    8、在农信社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9、农信社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流程如下:第一,借款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第二,经农信社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在该社开立存款账户,并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第三,借款人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农信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四,办妥上述手续后,农信社发放贷款;第五,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第六,贷款结清后,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 仅是因贷款还不起跑路,构不成犯罪。
    拖欠贷款被法院起诉判决后,如果贷款人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归还,情况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当然,确实没有能力偿还,不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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