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以效益不好为理由实行调岗或降职降薪,但员工本人不同意也拒绝签字,企业以不到新XX报道旷工名义开除,一定是合法的吗?

2021-03-09 19:4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合法,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不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可只请求支付工资差额。
  • 看降薪原因及依据。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有权对员工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这是公司的权限。作出调岗决定应当合理,比如,对于孕期、哺乳期的女性员工,不得安排其从事一些危险、繁重或需要加夜班的工种。
  • 除可以单方变更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不能擅自降薪。否则是属于违法。降薪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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