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9月13日早上大概8:40左右,我骑摩托车带着女儿前往衢州方向行驶(我的摩托车证件齐全).在衢化崇文小区马路菜市场转弯处,突然闯出一驾驶无证电动三轮车(当时我的车速大概是15~20码/小时,视野无阻碍)刹车不及,撞了上去,当时我的左腿膝关节红肿,站立不稳,打电话报警,处警后,我住进了衢化医院住院部,是自己出的钱(骑三轮车的那人叫来儿子,跟着120车去医院途中溜走了).住院花了3000多元钱,现在还在吃药.直到现在事情还没有解决.上月,交警电话打来说,事故认定书出来了,骑三轮车的负大部分责任,药费是各出一半,误工费没有(手机号码显示是骑三轮车的儿子的) 请问这样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