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公园划船项目的游玩过程中与它船发生碰撞,二船都为手划船,我船上为3人都以年满18周岁,另一条船上为4人,3个大人带一个1岁左右的小孩。在碰撞前我方有大声呼喊对方注意,但对方并未注意2船即将碰撞。碰撞后造成对方小孩左手小指骨折,经过治疗产生一万多的治疗费用。由于第一时间报警,因此首次协调是在警署进行,对方要求我们支付所有治疗费用在加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要求我方支付五万多的费用。我们都是二十五,六岁的年纪这笔费用对于我们来说有点高,不同意对方要我们承担所有责任的观点!对法律也不是很了解!但是警署的警察和我们说就算我们没有100%的责任但是90%还是有的。对此我们都很不认同,希望有律师能帮我们解惑!

2018-06-14 12:45: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报警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是由交警划分责任的,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份额。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护现场及时报警等待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区分,然后双方协商赔偿事宜。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赔偿民事损失。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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