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拖欠工资要去找当地的劳动局的话,需要什么资料?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10 02:5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去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协助讨薪需要以下资料:
    1)投诉信;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不发钱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向劳动局投诉。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可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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