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合同在12.31到期,但在12.24日,董事长在邮件上批示,说我没有交日常报告,要辞退我,邮件是抄送公司所有人员的,现在公司在搞什么文化建设,说不执行就要得到惩罚什么的,但我只是没交货款回收报告而已,也不至于给辞退吧,是不?之前也没听说没交报告要辞退的,后来我回复了邮件,也抄送给公司所有人员,解释了我的货款回收情况,后来董事长又回邮件,说收回对我的辞退,这次我不答应了,因为他之前的辞退我是接受的,他的撤回我就不答应了,现在公司想按照合同到期不续签来辞退我,赔偿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请帮忙解答,谢谢!?

1、我是做业务的,底薪2500+400(车费、通讯费),这2500他们有分成基本工资1600+一些补助,这些我都没签名的,公司现在只肯赔偿我1.5个月的工资,但我看劳动法上是这样规定的,违反劳动法规辞退员工是要赔1.5×2的工资的,我2007.10.31进入公司的。?

2、社保。?

公司给我们买的都是最低的标准1600的,我查证了,他们把我的基本工资2500分成了1600+补助了,这个我都没签名的,全公司基本上都是买1600的,请问这样违反劳动法规吗?我能争取回来其他的社保吗??

3、年假?

我还有4天年假没修,我看劳动法上说,没休的年假是要按3倍的工资来赔偿的,我是因为公司要辞退我而没办法休假的,现在公司想不赔偿,请问我是否可以继续争取?

2018-12-26 00:17: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
    2007年12月7日中国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带薪休假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上的一个热点问题。
      虽然仅仅是草案征求意见稿,但多数被采访者除了盼望带薪年休假尽快出台外,最关心的就是休假期间带薪休假的待遇了。一位网友说,自己工作的岗位基本工资很低,1个月的收入全靠奖金、销售收入来维持,如果按基本工资计算休假期间的薪金,他只有放弃年休假。
      按照征求意见稿条款的规定,带薪年休假的“薪”应该解释为与上班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员工上班拿多少钱,享受哪些福利待遇,带薪年休假时也就应该享受那些工资福利待遇。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 1、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前的合同不用补签。
    2、申请仲裁可以拿到工资差额,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是所要,但是要保留证据
    3、应当缴纳社会保险,以前没有缴纳的应当补缴。
    4、可以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工资基数为你前12个月的实得工资的平均数。
    5、确认书如果签字,说明你与公司已经协商将以前的所有工资问题解决,不能再申请仲裁,这个确认书对你很不利。但是保险不受限制。另外,加班费可以所要。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劳动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又没表示异议,成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在前一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后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第一天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超过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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