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超市的老板,我们这一名员工已经年纪太大无法从事我超市任何一个职业了,我是不是只要提前30天通知他,那一个月后就可以跟他解除劳动合同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9 12:0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限制,并不都是提前1个月通知就可以了2,如果没有以下情形的解除,就是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解除劳动合同,看解雇理由,只要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开除的,都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十级工伤,离职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标准咨询参保地社保局。单位没缴纳社保的,补助金由单位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也就是说,如果你能够走正常的程序进行裁员,可以与单位解除合同,支付员工经补偿金,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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