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裁定不服,上诉中院,开庭没去参加,中院按撤回上诉处理,不服还可以申请高院重审吗?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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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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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裁定不服不可以上诉,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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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的,不能再提起上诉。如果认为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诉或者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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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