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一个月前在上班的途中与一辆电动车相撞了当时觉得没多大事我又赶时间就让对方走了后面到公司腰部很疼去医院检查胸12椎骨折已经躺家里一个月了我这个属于工伤吗

2021-03-11 07:19: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工作场所受伤是否为工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因履行职务面受伤,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就属于工伤。
  • 在工作场所受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为工伤。
  • 工伤要结合工作时间、工作场合,是否在履行工作相关事项等因素综合判定,因工作原因导致撞伤的是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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