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房屋出租给一家公司,约定租一年,半年交房费,剩下半年房租应提前一个月交付,我在合约第二次交房租的时候,向对方要房租,她们说不租了,这种情况违约了,按照合约,我在她们违约第十天后可以强制收房,现在租户不同意我收房,抵赖说合约没有写明具体到哪一天才是提前一个月。要住到租金到期那天,然后押金不要了,赔给我。我不知道打110能不能强制收房。

2021-03-11 07:4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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