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1970年出生,1986年入职。从1988年开始怎么算工龄?

2021-03-11 11:0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龄纠纷是否可诉,有何依据?可诉。
    下列司法解释中的“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不就是指是工龄嘛,如果不可诉,那么何必分担举证责任?法院不受理,你可以象上级法院申诉。还可以象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
    最后还可以找人大,院长接待日找院长要求给出不予受理的合法理由。总之“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说法过于泛泛,很难说是因为什么不予受理。

    3、2001年4月3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即是规定了因用人单位作出不利于劳动者的决定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诉讼,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同时,需要计算工龄,为解决劳动纠纷提供科学依据。
  • 你好,工龄工资是根据不同的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工资福利制度来具体制定的,所以不一样的用人单位的工龄工资是有区别的,具体的可以去自己的用人单位查询或者向当地的律师进行咨询。
  • 你好,对于工龄工资是否属于福利的问题,是没有相关规定的,但是劳动法对工龄工资的计算是有规定的,建议大家可以在进公司之前就这个问题咨询公司的人事部门,以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