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初一,课间和另一个同学相撞,对方踩到孩子脚后摔倒,造成骨折,请问谁的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1-03-11 1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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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人身伤害造成骨折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需赔偿被侵权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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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课间人身受到伤害的,由造成伤害的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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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人进行人身伤害的,若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伤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若不构成轻伤的则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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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