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人去世,请假回家不给厂里不给批,让我离职,然后重新进厂,不扣工资,可是到现在结工资的时候,进厂说的14,现在只给我11块钱,一共200多个工时,就开了1000块钱,我可以起诉他们吗
-
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
你好,劳动者提前30日向单位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书的,可以离职;如果公司借此拖欠工资,可以起诉维权。
-
你好!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责任。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