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司股东矛盾无法解决,希望解散公司,股东能否得到应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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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于公司运作困难,以个人名义借款给公司,现在公司资不抵债。虽然是股东,但是公司与股东在财产上具有独立性,股东可以以债主的名义起诉公司,让公司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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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通过决议解散公司,持有股权10%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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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