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在解聘我之前没有提前通知,合同是一年的,试用期三个月,只上了两个月的班,是不是应该先把三个月的工资发满给我,再补偿工资呢?我是2010.08.09正式上的班,2010.10.09被解聘,时间上是两个月,可是按照进单位发工资的时间,我是上了三个月的班的(单位每月20左右发工资),八月份的没发,九月发了,十月说是补给我一个月。还有全单位国庆发500块,就我没有,说是发去年的,可是比我刚到单位多一个星期的人都发了。这样合理吗??谢谢!!!

2018-12-26 08:26: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关系。
    该法第82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员工在合同期内没有提前30天通知单位,如何解决?

    1、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员工没有提前30天,企业不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追究代通知金,但可以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包括公司聘用、培训这个员工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为该员工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的直接经济损失。所以公司也是完全可以用这一点来约束员工的。另外也可以告诉员工,如果没有交接工作,公司有权追究其新雇主责任的权利。
    2、至于员工提出离职之后是否一定要30天后才离职这个不一定,因为这30天是公司的权利,公司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所以如果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后,如果公司认为工作可以应付得当,可以要求其随时离职,也可以要求其30天后离职。
    3、这种离职状况公司需要出具一份《离职证明》说明其是自动离职的,同时保留其写的《辞职信》,合同不需要收回而且也不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